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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城镇化发展。98年房改时,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不到30%,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到2019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一些东部沿海城市的人口城镇化率更是超过80%,已达发达国家水平。
何为城镇化?其实说白了就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户口向城市户口的转变。当然,这背后更是劳动力、资金、产业等资源的过度集中。过去20年,我国到底有多少农村人口“洗脚上岸”了?据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共有8.08亿农村人口,但到了2019年底,这一数字已经变成了5.52亿。抛开人口增长不算,过去20年间,农村人口流失了2.56亿,即每年大概有1280万人成为“城里人”。
随着城镇建设速度加快,以及城市教育、就业等资源更具优势,为了学习、工作,更为了下一代的前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农村,到城市安家落户。这就形成了,子女是城镇户口,但父母仍然是农村户口。这时城镇户口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老房子问题,就更困扰很多城市子女。
此外,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农村的工作、居住、养老等条件都逐渐完善起来,叠加城市房价不断上涨,就业等竞争压力日趋加大,越来越多的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农村人想要再次回到农村,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户口问题: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房屋?
城市子女请注意: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宅,全部实行“地随房走”
据2020年新规,凡是户口迁移至城市的情况,留在农村老家的房子,统统都要统一按以下三条“新规”处理:
第一、宅基地继承:地随房走
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为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也就是说,宅基地本来就带有福利性质。换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因为这是个人的合法产权,房屋产权继承和户口无关。而且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有权按照个人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老房子。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子在,所以一并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而且,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也会被集体组织收回。
直白点说就是,城市子女想要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做到地上房屋不损毁、不能长久闲置。如何规避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时不时回去住一阵就行,纯粹当作是度假旅游,到农村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放松心情了。
第三、房屋继承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合法产权的老房子。子女继承父母农村的老房子分两类:1、如果父母有多个子女,则房子由目前依然留在农村,并且户口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2、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则由城市子女继承。
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老房子,手续必须经过五项办理过程,即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和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款?按照新规,城市子女可以获得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对应拆迁补偿款,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是无法获得的。上文已经说过,宅基地使用权是“地随房走”,而补偿是对未来的,房子都拆了,使用权就回归集体所有,无需补偿。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城市房价高,有房家庭资产就多,而且城市里交通、医疗、教育等资源更发达,不管是居住、工作、养老,都更便捷、更舒适。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有什么值得继承的,卖也卖不掉,住又不方便,就算继承过来,也是毫无用处。
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一方面,城市各类资源发展虽好,但是房价高、物价高,空气、水源质量却不高,而且城里生活压力大、居住环境难以改善也是“硬伤”,越来越多的城里人想要“逃离”城市,重新回归农村,就是证明;
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进行,但国家其实并没有忘记农村。近年来,政策对农村的发展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一体化等的提出,就是发展农村的重要举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更下发了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在2035年全面实现“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这都说明未来的农村建设发展只会越来越好。
因此,对于父母留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老房子,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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