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玉林市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是购房的主力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贷款利率、还款灵活等优势备受这部分购房者关注。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对公积金管理的业务操作更为细致化、明确化,更具有指导性。为了帮助广大市民在置业申请各种贷款过程中更加顺利,以及供置业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玉林人居”特别策划了购房贷款系列专题,本期推出公积金贷款专题。 谁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市民,首先要具备玉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其次,借款人单位及借款人能按现行政策规定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能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二手房、合作建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再次,就是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和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已停缴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职工不能申请贷款。 第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规范》规定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暂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有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还清公积金贷款之后才能再次申请。购买一手房的可在备案并付清首付款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可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可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为30年 新《规范》还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具体根据借款人的最终还贷年龄确定贷款期限。借款人最终还款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比抵押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少2年。贷款额度根据所购建房屋的总价或评估价确定,144平方米以下的额度为房屋总价或评估价的80%,超过144平方米(含)的为70%,自建房的为50%。 玉林市公积金相关信息 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4日的公告:截止2009年12月,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2533个,缴存职工14.52万人,缴存覆盖率为70.52%,2009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1496.65万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为26900.63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43.74%,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39661.51万元。截止2009年12月,全市委托银行向1422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25369.8万元,回收本金4401.15万元。至2009年12月止,全市累计向5095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共计66954.75万元,累计回收贷款本金10616.26万元,贷款余额为56338.49万元。 (资料提供: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