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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发布 将研究开征物业税 2009年05月25日 17:06 北京晚报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发布 将研究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张楠) 国务院今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收入分配将出台新的改革方案,以控制收入分配差距。
《意见》提出,将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
《意见》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以上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
业内观点
征收物业税 短期利空长期利好
征收物业税的说法由来已久,因此,对于不少业内人士来说,认为这是大势所趋。相对来讲,他们更关心何时征,怎么征等政策细节问题,这也决定着该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大小。
中原地产北方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介绍说:物业税是持有环节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物业税通常被称为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每年根据房产的评估值或租金按一定比例来征税。而目前我国的做法与国际上有很大差距,一般在开发环节就会先收一个比较高的70年的土地出让金,在交易环节再收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这样购房人在购买、流转环节成本很高,而持有环节成本很少。如果我国开征物业税,应该是税种的一个系统调整。那么大家就会关心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减少?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是否会取消?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这些细节不确定,还无法判断该政策对楼市的具体影响。但李文杰特别强调,尽管如此,从房价上看,该政策对楼市的影响还是“利空”的,但从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来讲,应该是利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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