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课程未告知有效期 商家最终退还课时费 案件简介:2023年11月21日,北流市庞女士在某兴趣班给两个儿子购买和续费课程,商家未告知课程有效期。2024年秋季期开学后,商家称课程有效期到2024年11月,因大儿子上初中无法继续上剩余课程,庞女士想把课程转给小儿子,结果遭商家拒绝,庞女士要求退还大儿子续费的课程费用并投诉商家强买强卖。2024年9月14日,辖区市场监管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回4000元课时费,庞女士不再追究。 消费警示:消费者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应明确告知服务信息,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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