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曝光了, 一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蔬果、糕点、饮料、花生油...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肉制品、糕点、婴幼儿配方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罐头、乳制品等类别共660批次样品。
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共20批次,具体有:
(一)博白县英桥镇阳光佰信超市销售的“香芹”,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3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二)博白县凤山镇福瑞祥超市销售的“蒸·吐司蛋糕”,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4.9×103CFU/g;②1.7×10⁵CFU/g;③1.1×10⁴CFU/g;④5.3×103CFU/g;⑤6.5×10⁶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三)博白县英桥镇光杰小卖部销售的“奥力康橙味汽水”,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检测结果为1.25倍,标准规定为≥1.5倍。
(四)博白县英桥镇光杰小卖部销售的“可爱可乐汽水”,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检测结果为1.24倍,标准规定为≥1.5倍。
(五)北流市西埌镇光文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检测结果为13.0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六)北流市小农香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68.6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七)兴业县小平山镇成西油房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测结果为3.9mg/g,标准规定为≤3mg/g。
(八)博白县江宁镇天天购物广场销售的“西芹”,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7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九)博白县永安镇和谐超市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检测结果为0.12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十)博白县凤山镇福瑞祥超市销售的“本地姜”,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测结果为0.25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十一)博白县宝中宝购物广场凤山店销售的“香芹”,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09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十二)博白县宝中宝购物广场凤山店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腈苯唑,检测结果为0.08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十三)博白县顿谷镇盘古村詹宗喜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30.3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十四)博白县顿谷镇振强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66.2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十五)北流市新圩镇梧村吴琼林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48.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十六)北流市扶新镇郁忠老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测结果为4mg/g,标准规定为≤3mg/g。 (十七)北流市扶新镇何名珍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测结果为5mg/g,标准规定为≤3mg/g。 (十八)博白县松旺镇松香榨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150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十九)兴业县卖酒镇兴旺食用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33.1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二十)博白县江宁镇佳用超市销售的“大井鸡蛋”,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测结果为9.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
此外,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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