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至高荣誉,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城市品牌。自北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吹响以来,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行动,通过开展创建整治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文明劝导行动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机动车违法停车作为我市街头最为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已成为市民最为关注的热点与话题,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进北流创城工作,北流交管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啃下“机动车违法占道乱停”的硬骨头,即日起重拳整治违停车辆,努力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目标。
以下曝光部分重要路段路口违停车辆 车牌:桂KFF599
时间:6月20日16时04分
位置:桂塘小学门口
车牌:桂AJC263 时间:6月20日9时06分 位置:荔枝公园路段
车牌:桂KZD503 时间:6月20日9时09分 位置:荔枝公园路段
车牌:桂KTV685 时间:6月20日15时43分 位置:陵宁路城中路
车牌:桂KP0722 时间:6月20日15时51分 位置:沿江路路灯所路口
车牌:桂KVB160 时间:6月20日11时03分 位置:永丰路永丰小学路口
车牌:桂KGT773 时间:6月17日15时21分 位置:园林路口永丰社区
从即日起,北流交管部门将针对城区违停车辆采取拖移强制手段并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切勿乱停乱放。
☼ 温馨提示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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