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50737|回复: 0

[本地焦点] 北流一妇女带两幼儿避雨,光天化日下竟然被抢走项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8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东莞
案情回顾
       案发时间:2021年5月24日11时许
       案发地点:北流市城西二路
       涉案人物:本案被告人陆某某、被害人郑某某
       案发经过:被害人郑某某驾驶电动车搭乘两名小孩在路边避雨,被告人陆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见郑某某颈上挂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认为价值不菲,可以发点小财了。于是他趁郑某某不备,猛然伸手到郑某某颈部抓住项链,用力一拽,将黄金项链夺走。事后他将该项链出售给他人,得款756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缴该黄金项链返还给被害人。

2a0b389ace73ccb0319db78ce1c97ebd.jpg
网络图片

       同年8月31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结果:
      1、被告人陆某某赔偿了被害人郑某某5000元,郑某某对陆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2、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追缴陆某某的违法所得七百五十六元,没收上缴国库。


2d3fe3e3db33b5fe19733e7a45bdea26.gif
检察官提醒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年纪轻轻、身强体健的男子不务正事还藐视法律,光天化日之下行抢夺之事,最终赔了钱,罚了款,还被抓进了看守所。检察官提醒大家,这个社会诱惑太多,要管住自己,在困难面前要脚踏实地,不要急于求成,充分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在今后的人生当中时刻自警、自醒、遵纪守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