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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北流市永丰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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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桂林
北流市永丰初级中学
2025年招生简章
2025 enrollment brochures

崇和致永·好学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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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 号)、《北流市 2025 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北教发〔2025〕46 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和入学对象

招生计划:北流市永丰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期七年级计划招生1100人。


二、招生范围

客运中心红绿灯→沿城西一路→中央广场红绿灯→喷泉广场转盘→沿城南一路→市自然资源局门口红绿灯→旧北宝路口红绿灯→沿玉容路一级公路→九代路口→乡贤公园→沿丰顺路→检察院红绿灯→沿二环西路→客运中心红绿灯范围内区域;中央广场、天河广场、澳馨花园、胜景新都、金碧花园、地王国际、盛意苑、圣力广场、新城国际、永顺公馆、百顺苑、御林苑、永顺大道 1 号至 97 号、永顺大道 88 号别墅小区 1 至 43 号、永顺路 1 号至 118 号。
以下为永丰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地段服务范围的具体地址:
城南街道
永丰社区
一环西路0092号至0264号(双号)及支牌;
一环西路0165号至0331号(单号)及支牌;
丰顺路1号至41号(单号)及支牌;
二环南路93号电信大厦;
二环西路0115号至0193号(单号)及支牌;
园林路1号至30号及支牌;
地王国际;
城南一路0048号至0288号(双号)及支牌;
城南一路三里1号至81号及支牌;
城南一路六里1号至57号及支牌;
广丰路001号至230号及支牌;
广丰路159号支牌;
广丰路195号支牌;
广场路1号至55号;
永丰路0001号至0200号及支牌;
永丰路一区1号至197号及支牌;
永丰路三区1号至41号;
永丰路二区1号至211号及支牌;
永丰路四区1号至109号;
永安路0239号至0429号(单号);
永安路0392号至0436号(双号);
永安路九里1号至13号;
永安路八里1号至49号及支牌;
石塘路1号至16号及支牌;
莲石路1号至143号及支牌。
城南街道
新松社区
一环西路0001号至0163号(单号);
一环西路0002号至0090号(双号);
中央广场;
丰顺路2号至28号(双号);
丰顺路一里1号至46号;
二环西路0001号至0113号(单号);
二环西路一区1号至59号;
城南一路2号至46号(双号);
城南一路二里1号至32号;
城西一路0001号至0217号(单号)及支牌;
城西一路一里1号至32号及支牌;
城西一路三里1号至54号;
城西一路四里1号至42号及支牌;
天河广场;
新松路0001号至0239号(单号)及支牌;
新松路0002号至0202号(双号)及支牌;
新松路一区1号至124号及支牌;
新松路三区1号至117号及支牌;
新松路二区1号至186号;
新松路四区1号至294号及支牌;
御林宛;
永安路0268号至0390号(双号);
永安路七里1号至20号;
永安路六里1号至32号及支牌;
澳馨花园;
胜景新都;
荔丰路0001号至0133号(单号);
荔丰路0002号至0136号(双号)及支牌;
西河南路1号至20号;
西河南路6号一区1号至86号别墅区;
西河南路6号二区1号至121号别墅区及支牌;
金碧花园。
城南街道
永顺社区
丰顺路43号至117号(单号);
二环西路182号至316号双号;
盛意苑(二环西路316号);
园林路32号至120号及支牌;
圣力广场(永安西路63号);
城南一路290号至338号双号;
新城国际小区(二环西路228号);
永安西路1号至69号;
永顺二区001号至226号及支牌;
永顺三区001号至396号及支牌;
永顺四区001号至315号及支牌;
永顺五区001号至139号及支牌;
永顺六区001号至256号及支牌;
永顺公馆(永安西路69号);
永顺大道1-97号;
永顺大道88号别墅小区1-43号;
永顺路1号至118号;
百顺苑(永顺路68号);
石塘路17号至150号。
北流镇
松花村
北流镇松花村4组、6组、7组、22组全部村民,1组、2组、3组、大坡5组、垌心5组、24组、27组部分村民
北流镇
丛义村
北流镇丛义村1组、2组、4组部分村民


三、新生入学对象及需要提交材料

永丰初中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北流市城区新生入学对象主要分三大类,报名时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的要求提交材料。
(一)本地户籍学生(以下简称 A 类)
1.条件界定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前。
2.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3)按照本地户籍学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以下简称 B 类)
1.条件界定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 2 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6)符合条件的华侨的适龄子女。
2.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⑥华侨证明材料。
(三)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 C 类)
1.条件界定
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C1 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2)C2 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2025 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所需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2)。
注: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四、学校招生录取要求及顺序

按 A 类、B 类、C1 类、C2 类顺序录取学生,如城区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A 类:本地户籍学生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拥有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城区学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如当年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进行统筹安排: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
(2)城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
(3)法定监护人房产占比不足 100%:所购房产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合资购买,所持房产产权占比不足 100%;
(4)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合户不满 3 年;
(5)房产未实际入住(由招生范围学校根据本校情况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6)户口迟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迁入的。
注: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 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本地户籍学生入学的依据。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须严格执行以上要求。
2.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二)B 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对于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经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C 类: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
不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
1.C1 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C2 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随迁子女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持有北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北流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我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三)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方案规定的地段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我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会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六、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同城(镇)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自行到范围学校咨询就读,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不予接收,不管在城区是否有房产有户籍,或者符合城区就读范围,一律由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
注:本方案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不适用于转学插班生。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7 月 1 日至 7 月 7 日(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 至次日 8:00 系统运维暂停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7 月 7 日 24 时,系统将关闭报名端无法继续报名。线上报名时因户籍、房产和社保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统一在网上报名期间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在手机上报名。A 类和 C 类学生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单击“办成一件事”,选 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在电脑上报名。A 类和 C 类学生家长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 称“桂通办”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下拉页面后点击打开“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9 日。
政策性照顾对象(B 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在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由服务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报名时因通过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特别提醒:以上报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申请报读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家长要认真阅读《202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常见知识问答等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三)学校核验材料
7 月 1 日—7 月 9 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少年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报名系统。
(四)7 月 10 日—8 月 14 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报审、录取,并将新生录取名册上报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8 月 15 日前,由学校公布新生名单。线上报名完成的,登录“智桂通”或“桂通办”查询;线下报名的,到学校查询。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附件:

[color=var(--weui-LINK)]附件2:2025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pdf

[color=var(--weui-LINK)]附件3: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docx

[color=var(--weui-LINK)]附件4 2025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理流程.pdf


链接:

[color=var(--weui-LINK)]北流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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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端报名入口
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 称“桂通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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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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