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全国35个“农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北流市的“农地入市”收益分配制度榜上有名,是广西在“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唯一入选案例,为广西乃至全国**了宝贵的“北流经验”。
“农地入市”试点工作自2023年3月启动以来,北流市共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4宗,二级市场转让2宗,宗地面积32.46亩,成交金额912万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331万元。
在试点工作探索过程中,北流市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2024年初印发了《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探索制定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差别化征收体系,制定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方式,首创“再调节金”和“综合配套成本区片价”,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实现了农民集体在入市和土地征收中收益的协同。
北流市探索研究的收益分配机制,真正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不同用途入市土地获得收益大致均衡、农民集体在入市和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大体相当,避免了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而对国有建设用地市场造成冲击,防范化解地方财政和金融风险,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了有力保障。同时激发了农村土地资源活力,扩大了就业机会,保障了农民权益,实现多方共赢。‍来源 | 玉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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