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起涉黑涉恶案都办成铁案
——记北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小文 ▲刘小文法官工作日常
提起北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小文的名字,当地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无不胆战心惊。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主办涉黑恶案件16件206人,其中中央、自治区重点督办的大案要案9件,所办案件无一件改判、发回重审。因表现突出,他获评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公正,是他永恒不变的初心使命
2020年9月22日,被告人李某初等17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初等17人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破坏、操纵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严重破坏当地基层政权建设和政治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扰乱社会秩序。
该案是北流市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9项,犯罪事实10余起,违法事实3起。案卷共121卷,证据476项。
为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2020年9月15日,刘小文就此案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持续3天的会议,刘小文重点针对言辞证据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开展质、辩、验、判,依法处理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
证据的严格审查与精准认定,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打下了坚实基础。2020年11月16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初等17人被判处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14万余字的判决书中,刘小文就查明的事实,以及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了说明。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2月2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最终正确定性,刘小文以反复核实和甄别定罪细节,不任意降格、不人为拔高,全身心把案子办成“铁案”。
效率,是他矢志不渝的极致追求
被告人28名、罪名9个、犯罪事实24起、犯罪金额9000多万元,卷宗190多本、判决书24万余字……
“这是去年我院高效办结中央督办的杨某某等28人涉黑案的一组数据。”刘小文说,“数字的背后凝结了全体办案人员的辛勤汗水。案件从受理到开庭,扣除法定假期,历时仅59天。”
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多、犯罪事实多、罪名多,案情复杂,如何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摆在刘小文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他一边认真梳理案件、把握案件审理方向,一边主动向案件审判长汇报,妥善应对疫情对案件庭审秩序的冲击。刘小文还多次与玉林市中院、被告人在押看守所沟通,抽调警力进驻看守所值守,确保案件审理高效推进。
2022年1月26日至28日,刘小文在审判长的指导下,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召开庭前会议,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为庭审打下坚实基础。之后,法院分3次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同年6月30日,案件一审宣判。“半年多的时间,这起中央督办的要案成功办结。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这样的效率在全区是不多见的。”应邀旁听庭审的北流市人大代表林钊媛说道。
既要保证办案质量,也要注重办案效率。刘小文所在的刑事审判庭高效办结杨某某等28人涉黑案,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上作介绍。
善治,是他一往无前的奋斗目标
2020年11月30日,覃某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一审宣判,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被判处2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附加刑。
刘小文在办理该案中除了审查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还需对查扣的100余宗,总价值超1亿元的涉案财产是否“涉黑”进行逐一认定。最终,他在判决书中对涉案财产依法作出相应处置,并以附件的形式,详细列明了被告人名下涉案的房产、股权、地皮、银行卡的具体数量、金额、处置情况。
2022年办结的杨剑区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财产问题也是案件办理的重点、难点。刘小文和同事本着对黑财应查尽查、应收尽收的原则,9次向检察院发出财产证据补充函,多次对接国土资源、税务、交警、房产管理等部门,彻查被告人名下的财产。
在实际执行阶段,刘小文配合执行部门运用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确保对涉案财产执行到位。特别是在处置涉案罗汉松、日本松等鲜活产品时,为确保这些名贵树木在判决生效后不灭失,建议移植至花木场代为管理。
目前,被告人名下的现金、名表珠宝、古玩字画、车辆、房产、股票、公司股份等财产已被依法查控,相关执行工作正在依法有序开展。
正是源于刘小文的明察秋毫,使得涉黑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后得以迅速处置,累计协助执行涉案财产2187.3万元,执行到位绝对值、到位率均为玉林市最高。
为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刘小文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就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共29份,提出改进建议82条,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钟小伶 韦肖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