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对“6·5花果山砍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古某贵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古某贵与被害人林某兰(女)是同居关系,因古某贵怀疑林某兰与陈某生有感情纠葛,二人之间多有不合。6月5日晚,林某兰、陈某生到花果山公园散步,古某贵持菜刀一路尾随。到山顶后,情绪激动的古某贵不由分说,持菜刀挥向林某兰,三人发生争执并引起打斗,林某兰、陈某生被古某贵用菜刀致伤,古某贵右脚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生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林某兰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案发当晚,由于在花果山散步的群众较多,所以很多人目睹了事件的发生,随即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与事件相关的视频与照片,并配以夸张的文字渲染,引起诸多不知情网友进行转发和评论,甚至有不怀好意者进行炒作,肆意散布谣言,将一些无关的、血腥的图片说成是此案的相片,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此案仅仅为普通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亦只是不同程度的受伤,希望大家文明上网,守法上网,面对未经求证的事情不要随意转发、评论,尊重伤者隐私,不传播血腥图片,更不能故意造谣、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共同维护北流的平安和谐稳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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