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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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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玉林
要避免“赢了官司,但房子还是被拆了”
《瞭望东方周刊》:关于公共利益征收的程序,草案做了哪些改进?
王锡锌:程序是这样的,政府先要编制一个中长期规划,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收前还要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也要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项目不能少于30天,涉及征收范围比较大的项目,不能少于60天。还要有听证会。所有的意见都征求后,结果要对社会公布。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做征收决定。如果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有分歧,还要报上一级政府决定。
沈岿:我在会上讲,不仅要征求社会意见、专家意见,还要征求“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应该区别对待征收环节中的“权利人”、“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民众,对前二者要经过听证会的程序,给他们充分表达的机会,其他民众则可通过座谈会等程序参与。
姜明安:我在会上和法制办的人说,被征收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要停止执行。除非这个公共利益是紧急、急迫的。要避免“赢了官司,但房子还是被拆了”的局面。
现在的规定是,诉讼与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将来政府打官司输了,再补给你钱。我就在会上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有些房子是文物,比如林徽因和梁思成故居,你拆了,是钱能弥补得回来的?还有些老百姓,他对房子是有感情的,就是不想走。你给再多钱,他也不想走。
所以,我建议,在不紧急的情况下,等他半年再去拆。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战争,开奥运会、亚运会、世博会,这个不能等,那就可以先拆了再说。拆错了,政府再补钱。像建医院、学校,你等个一两年,或者换个地方建,也没有多大关系。他到法院去告,你就得停下来。
“你逼我搬,还让我掏钱补差价?”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补偿?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王锡锌:现在的草案明确讲,要以征收决定作出时,同一路段、类似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补偿。对于评估机构,草案也有明确规定,可以由被征收人投票或者抽签来选择。
沈岿:现在的补偿规定有一些亮点。一是坚持了市场交易价;二是加入区位因素。很多人认为,房屋是折旧的,真正增值的是土地,现在考虑区位的因素,其实就是考虑地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考虑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还有,原来的规定里,具体如何估价,让省级政府制定办法。我们的意见是,根据草案,不再需要制定估价的办法了,也不用再给省级政府这个权力。现在国务院法制办表示会考虑这个意见。
姜明安:现行的一个做法是旧房换新房,差价部分由老百姓出。这样不合理。如果是由老百姓自己选择产权置换,差价自己掏没问题。但如果是政府安排的旧房换新房,差价部分就应该由政府掏。
现在大部分都是政府安排的,你逼我搬,搬的地方,新房子价格比我原来住的地方贵,你让我再掏钱去补,我们都是工薪阶层,你让我上哪儿去找这么多钱?
周转房也是一样。比如我现在住三环,因为牵涉公共利益,你让我搬,先给我安排了一个周转房,在四环,每天上班要多坐一个小时车,小孩上课也不方便,这么多不方便,政府一分钱都不掏,这是不合理的。
还有些房子是用来营业的,比如开饭店,做旅馆,经营门店,一年能挣几十万,现在你让我先住一段时间周转房,等建好新房后再搬进去。这段时间里我就没法经营了,这个政府也应该补偿。现在这方面的补偿,要么没标准,要么只是象征性地给一点。我的建议是,按照前三年经营的平均收入或者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补。
《瞭望东方周刊》:新条例是否遇到非常大的阻力?
姜明安:开发商讨论认为,草案这样规定,他们就没法做了。地方也有意见。我们把非公共利益的征收空出来,先留给地方去搞,也是希望他们意见能少一些。
单靠条例约束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条例本身就有很多弹性的规定,比如公共利益,什么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境、资源都需要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加上现在还有“兜底条款”。另外,地方权力实际上非常大,最后他们是否按照新条例来,也是问题。现在地方上不按《物权法》做的就很多。
当然,我们可以告到法院去,但是,现在法院的人、财、物都由地方政府管,如果市里给法院打招呼,这个案子你们别管了,法院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要说根本的改变,还是得靠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财政体制改革。
王锡锌:阻力非常大。有人甚至说,中国的GDP会因为这个事情拉下好几个点。这个东西真的出来,一实施,经济受到影响,有人到中央去说,那么就又有可能搞回去。
可以这么说,接下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基于其他各方的利益考量,一定会有很大的反弹。按照现在的草案来搞的话,地方政府的绝大部分项目都搞不了了。国务院法制办也征求过开发商的意见,他们认为,你们现在这么搞,我们不开发算了,全部改行。对一些房地产商来说,这是他们的身家性命。
现在草案正在多方征求意见,随后要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然后才能对外公开。公开的时间我想应该会在春节前。我觉得,草案的现有框架,我们要将它牢牢固化。到征求意见时,还会有后续的利益博弈,会很复杂。如果我们能守住现有草案框架的话,我可以说,我们的拆迁制度,会有一个巨大的进步。■(瞭望东方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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