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清水口镇积丽大山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等3宗采矿权矿区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因北流市清水口镇积丽大山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北流市大坡外镇大坡内大冲顶矿区建筑用花岗矿、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3宗采矿权出让及后续开发工作的需要,需对上述3宗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迁坟范围 (一)北流市清水口镇积丽大山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清水口镇积丽村。四至界址为:东至积丽村旺沙组肖屋;南至积丽村旺沙组苏屋山场界;西至香塘村林场岭脊分水界;北至积丽村石梯组田边界。 (二)北流市大坡外镇大坡内大冲顶矿区建筑用花岗矿位于大坡外镇大坡内村。四至界址为:东至高峰村山台一队田边界;南至大坡外村付二队田边界;西至大坡外村付三队田边界;北至大坡外村南坎队山塘界。 (三)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清湾镇六崙村。四至界址为:东至陈冲村鱼花塘组猪顶南边界;南至陈冲村水榕塘组六场尾边界;西至陈冲村梅木冲组蛤把坑边界;北至六崙村冲口组牛公肚边界。 上述3宗采矿权具体拐点坐标范围见附件。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 参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迁坟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四、迁坟要求 请涉及上述3宗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坟主亲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流市新农租赁有限公司(联系人:冼先生,联系电话:15994530718)登记并办理迁坟相关手续,并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坟墓迁移。逾期未办理登记或未完成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北流市清水口镇积丽大山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北流市大坡外镇大坡内大冲顶矿区建筑用花岗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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