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最近手头有点紧,整天琢磨着怎么弄点来钱快的活。2021年12月某日早上,黄某和吴某开车到广西北流市办事,路过北流市某工地时看见地上堆放有成捆扎好的电缆线,在黄某眼里,这些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见材起意”的念头瞬间就冒了出来。回到广东,黄某心里一直惦记着那批电缆线,于是便找来自己的“好哥们”刘某,两人一合计,决定干一票大的,为了让计划“万无一失”,他们还拉上吴某来帮忙。2021年12月某日凌晨两点,月色朦胧。黄某、吴某和刘某三人开着车从广东出发,千里迢迢来到广西北流市某工地。 来到北流市某工地后,吴某负责在车上放风,黄某和刘某则轻手轻脚走进工地大门旁铁棚处将电缆线搬到车上,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匆忙赶回广东廉江市。第二天早上三人把偷来的电缆线拉到广东湛江市国道交界处一间废品回收站卖掉。非法获利6000余元。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黄某、吴某、刘某盗窃的电缆价值**41920元。
网络图片 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某、吴某、刘某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吴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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