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党章将“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党员遵守生活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在道德品格上有更高标准和要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以修身律己,做到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
一是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党员干部要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利益等问题,从思想上筑牢反对奢靡享乐的防线,真正做到以艰苦朴素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要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各类庸俗、低级趣味和不良嗜好,个人爱好要“爱”之有道、“好”之有度,不能被爱好“绑架”,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爱好搞所谓“雅贿”,进行权钱交易、权物交易。
二是要带头遵守公民道德,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党员干部要自觉崇德尚礼,以更高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时刻保持自省自律的自觉,时时事事处处自我加压、心中有戒,从日常点滴、小事小节做起,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苦与乐等关系。
三是要自觉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亲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宠是害的观念,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建好家庭,坚决摒弃“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思想,摆正权力与亲情、家风与党风、小家与大家的关系,严格教育管好家人亲友,防止权力被亲情“绑架”。同时,要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有效方式,构建组织、社会、家庭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监督网络,推动党员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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