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婚恋交友平台的日益流行,网络婚恋套路越来越深,手段不断翻新,诈骗分子隐蔽得越来越深,广大网友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让自己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于2023年5月份,在网络上下载一个相亲APP,后在该APP上认识一个叫刘某某的男子,并与刘某某谈对象。在此期间,刘某某声称自己工作特殊,不方便使用手机,要通过朱某某的**转账还款给他人,朱某某便**其名下的一张工商**和一张建设**给刘某某使用,并帮助刘某某转移资金。
在帮刘某某转移资金的过程中,朱某某意识到资金来源系违法犯罪所得,但却“为爱”不顾一切,仍多次利用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帮助刘某某接收并转移大量资金。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朱某某所接收、转移的资金为电诈犯罪所得,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朱某某被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时,也应该提高警惕,防范网络婚恋诈骗。对于网络上的陌生人,特别是涉及金钱交易的情况,应该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成为诈骗的帮凶。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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