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同住在北流某街道办,系多年邻居,双方因门口的一块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多次发生纠纷。2022年8月份,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又因土地问题在被害人家大门处发生争吵,后被告人黄某出手殴打了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倒地,倒地后二人相互拉扯,致刘某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某之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为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说理,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后该案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被告人黄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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