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镇潮塘村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根据玉商回归产业园—北流高端金属制品分园项目用地建设的需要,我市需拟征收北流镇潮塘村民委员会部分的集体土地作为玉商回归产业园—北流高端金属制品分园项目用地,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流镇潮塘村四组。四至界址为:东以潮塘村四组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潮塘村四组林地、潮塘村三组林地、水田的土地为界;西以潮塘村四组水田的土地为界;北以潮塘村四组林地、水田、旱地的土地为界。 上述具体位置以《征收北流镇潮塘村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埋葬时间1-3年以内 | | |
| 埋葬时间1年以内 | | |
| 土坟 |
| 元/座 | | | |
| 元/座 | |
| 社公 |
| 元/座 | | | 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亲属联系李先生(电话:15877069462)、胡先生(电话:17774750180)办理迁坟手续。特此通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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