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流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以高效的执行行动为民办实事、解民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原告李某玲、李某与被告陈某启、冯某清、陈某是北流市北流镇某村同组村民。原告房屋门口有一条长约30米通往村道的历史道路,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私自用水泥砖头、铁皮等杂物堵塞道路两端,致使道路通行困难。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经北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理掉该路上的障碍物。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清除道路上的水泥砖、铁皮等杂物,恢复小路的原状,并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判决后,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清除杂物 执行现场
执行案件立案后,考虑到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当事人均为多年邻居,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北流市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调解。但由于被执行人态度强硬,调解工作一直没有取得进展。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北流市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2月24日下午,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根据判决书确定的范围,执行工作井然有序开始。执行法官巫商林拿起刀,亲自上阵清理杂物,其他执行干警也纷纷用铲、刀将道路上的砖头、杂草、碎玻璃等障碍物清理。历时三十多分钟,道路上的杂物全部清理移除,道路恢复了畅通,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村干部签字确认 ▲执行前 ▲执行完毕后
下一步,北流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为实现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平安北流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