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非编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协警17名。主要从事安全保卫、参与案件执行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后至2003年12月6日前出生,现为市人民法院聘用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北流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人民法院3楼305室政治部(北流市新芝路0009号),联系电话:0775—6361728。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通过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北流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市法院现聘用人员、法律专业、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驾驶证级别高低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2月上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北流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要求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人民法院张榜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人民法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人民法院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人民法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人民法院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招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361728 监督电话:0775-6361759
北流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北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zErJadl-jyAFaj6w31OXQ(提取码: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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