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坐等网友“入坑”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传播和发展,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人们印象中的传销组织,都是对身边的亲朋好友下手,由此逐渐扩散:或是将新人以某种理由骗入组织,天天上课洗脑;或是使用威逼利诱甚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新人就范。但新型网络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用上交手机和身份证,不用集体上大课,而是通过网络购物返利模式、原始股模式、微商传销模式、广告盈利模式、慈善互助模式等表现形式,活跃在各大社交网络平台上,改从亲友下手为坐等网友“入坑”。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便是通过传销组织建立的APP注册会员,并利用微信朋友圈来宣传传销活动,使数百人掉进了“坑”里。
找到一个APP,他发展下线636人
今年上半年,北流市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宣传“七亿入口”购物商城APP,其了解后便花费100元在该APP注册成为会员;随后,何某某为了发展下线,不但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注册成为“七亿入口”的会员,还在其微信朋友圈宣传“七亿入口”传销组织的相关内容,以会员可在线上商场购物、获取流量(积分)、利润分红以及未来在公司上市后获得股权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
经专业机构鉴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19层,下线层级有13层,共计发展下线会员636人。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7月20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依法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擦亮眼睛,警惕朋友圈的新型传销
在本案中,参加者通过推荐人(何某某)推送的二维码下载“七亿入口”APP,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后,再通过支付100元的会员费来激活会员,从而取得会员资格来发展下线并参与到传销组织中。这样的形式就是属于新型网络传销。
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在日常的生活中,当看到社交网络平台上购物返利、金融投资(例如虚拟货币投资)、发展下线从而取得原始股、微商代理、广告盈利、慈善互助等信息,并且出现明显的交入门费、“拉人头”、发展下线、高回报等特点的“商业活动”时,就很可能遇上了新型网络传销。这时要保持理性思考,查找相关材料,咨询专业人员,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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