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拿钱来,快点,否则我打烂你的门窗!” “老爸,拿钱来,快点,不然我烧了你的屋!” …… 这一声声吆喝,令人心寒。本案中,北流市有一位当父亲的隔三差五受到儿子的胁迫,吓得东躲西藏,前后差不多给了儿子100万元,但儿子还是不罢休,家中常常是满地狼藉,不是电视机、洗衣机被砸,就是门窗被毁坏。更有甚者,有一次儿子竟点燃了厨房的柴草,差点酿成大祸。 令人痛心又愤怒的是,儿子要钱的理由非常奇葩:“我赌博输了,要还钱给人家。” 被告人王某,无工作、无经济收入、游手好闲、经常赌博,输钱就向其父亲即被害人王某先索要钱款,遭拒绝就打砸家中物品。2018年至2020年间,王某为威逼父亲给钱,先后6次故意毁坏家中物品,如电视机、空调、洗衣机、饮水机、电脑消毒柜、玻璃窗等,损失合计人民币1万余元;故意放火1次,烧毁财物价值约0.3万元。其父亲王某先苦不堪言,无奈请求司法机关查处王某。 该案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9个月。 据了解,年近四旬的王某,身强体健,却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不赡养父母,不照顾年幼的儿女,完全没有负起应尽的责任。他因为犯罪受到惩罚,罪有应得。但是,检察官也提到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本案中,只是王某有责任吗?“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是一句网络流行语。换言之,父母在本案中就完全没有责任吗?检察官认为,为人父母应以身作则,完善家庭教育,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和法律意识,不溺爱不纵容。孩子有错,父母应及时给予纠正,尽自己所能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样才不会让孩子长大后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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