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到清水口镇初级中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校园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一千多名师生在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庭氛围。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飞假冒老板身份,以介绍工地给被害人为由,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之后,刘某飞以需要收取介绍费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告人刘某飞共实施诈骗六次,骗取财物数额共计6540元。庭审现场,刘某飞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
▲庭审现场
北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及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制教育宣讲现场
▲主讲法官
庭审结束后,北流法院刑庭副庭长、少年法庭法官庞庆梅用该案作为切入点,通过以案释法、依法论事、现场问答的形式,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课。庞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相关规定,向师生们介绍了法律是如何在网络充值、校园伤害、隐私泄露等方面中发挥作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同学们以案为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处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同学们踊跃回答问题
▲颁发奖品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案例的庭审和聆听法制课,不仅增加了对庭审程序的了解,也感受了法律的威严,今后定会以身作则,严格律己,更好的知法、敬法、遵法、守法。
▲发放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是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让大家零距离接触庭审,接受了鲜活的法治教育,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下一步,北流法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将关心关爱青少年群体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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