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广西统计发布了 玉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数据显示 玉林全市常住人口 5796766人 其中 博白县常住人口最多 为1390612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24% 其次为北流、玉州、陆川、容县、兴业、福绵
公报全文如下↓↓↓
玉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玉林市统计局 玉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3]为57967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309398人,增长5.64%,年平均增长率为0.55% 。
全市共有7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 1730592 户,人口为5428308人;集体户51189户,人口为36845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减少0.39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725369人,占98.7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1397人,占1.23%,其中壮族人口为51033人,占0.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80021人,增长5.1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9377人,增长69.92%,其中壮族人口增加19617人,增长62.44 %。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07266人,占51.88%;女性人口为2789500人,占48.1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8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67相比下降0.86。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683326人,占29.04 %;15-59岁人口为3197544人,占55.16 %;60岁及以上人口为915896人,占15.8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671839人,占11.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5 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28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56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048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9100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3人上升为64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438人上升为120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957人下降为397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952人下降为29172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3年提高至9.29年。
八、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18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961人,粗文盲率[8]由1.58%下降为1.24%,下降0.34个百分点。
九、城乡人口[9]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83897人,占49.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12869人,占50.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10712人,乡村人口减少40131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15个百分点。
十、流动人口[10]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100163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2]人口为191406人,流动人口为81022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7024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 增加565080人,增长1.29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54209人,增长4.15倍;流动人口增加410871人,增长1.03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775743人,16-59岁人口为3105127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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