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退还婚纱离婚案离婚案还涉及退还婚纱、秀禾服?如何处理既让双方满意又不与风俗相悖,隆盛法庭的家事法官赵子富不仅调解成功还为双方出谋划策,化解矛盾。且看他如何操作。
北流市的原告李某(男方)与被告封某(女方)于2020年春节时经媒婆介绍认识,女方本不愿意继续发展,可是在父母的压力下,没见过几面就开始谈婚,男方给了女方13800元彩礼和8900元服饰金饰款,因当时没有合适的时间摆酒,因此先领了结婚证。领证后女方就去了广东打工,双方极少联系,女方逢年过节回来,既不回男方家里也不回自己家里。男方在多次联系女方未果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服饰金饰的钱合计22700元。
隆盛法庭的赵子富法官审查该案件后,开始是想着双方没有多大的矛盾,只是因为工作共同生活的时间少,调解之初是想让双方试着多相处,再给彼此一次机会,但双方皆不愿。男方认为女方当初既然不想嫁给他,就不应该应父母的要求领证,领证后既不想一起生活,也应该和他及时沟通,大家好聚好散,不应该像现在耽误男方。女方也同意离婚,但只同意归还13800元礼金给男方,但是其余8900元已经用了。
赵法官见双方皆坚持离婚,于是更改调解方案,在双方争议的8900元上进一步进行调解,让双方各让一步,好聚好散。女方坚持自己目前只够返还13800元礼金,如果男方愿意, 可以将花费8900元用于购买的一个金戒指、一条金项链、一套白色婚纱和一套红色的秀禾服返还给男方。男方对此一开始不同意,认为自己要那些婚纱也没用,坚持要求女方还钱。赵法官在了解上述首饰及服饰皆没有用过的情况下,结合女方的收入对男方进行劝说,并提议上述服饰可以出卖给婚纱店或者放到咸鱼网出售,而金饰相对于购买时是涨价了,放着可以保值,听了赵法官的建议,男方接受了女方的方案。最终该起离婚案以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而案结事了。
案后余思:法官在办理案件特别是家事纠纷时,总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一些新的问题,考验的是居中的法官临时处理能力,特别是调解时在情理法的平衡中尽可能地让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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