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9时许,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1名12岁男生到岭蒙水库下水玩耍时溺亡。▷ 5月1日15时40分,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1名14岁男生溺水身亡。▷ 5月1日下午,百色市田东县1名中学生擅自下河游泳溺亡。
▷ 5月1日17时左右,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1名6岁留守男童私自下河游泳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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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 青少年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 不久前玉林就发生一起溺水事件4月15日,博白县双旺镇汉和村楠木水河段发生一起溺亡事故,几名初中生下水游泳,其中一名学生意外溺水身亡。
@玉林家长:夏季防溺水 再严格也不为过! 各学生家长、监护人应主动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并对孩子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防止意外发生
防溺水告知书
2021年“五一”假期期间,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希望各位家长把孩子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
请谨记以下几点:1.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上学放学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
2.溺水发生的常见地点:多发生在离村庄较近的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等野外水域。从年龄特征看:多发在低年龄段,以中小学生居多。
3.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在水边玩耍,下水摸螺、钓鱼虾,捡落入水中的物品;孩子擅自下河玩水,三五成群结伴游泳;自行或结伴到危险水域游玩,水边洗手、洗东西等,意外失足落水。
4.家长对子女行踪做到“四知道”:经统计,父母监管缺失的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概率非常高。
因此,父母务必要对子女行踪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由老人看护孩子的家庭,一定要与老人做好沟通,与老人保持联系畅通,掌握好孩子的动向,做好防溺水监护职责!
5. 教育孩子做到“七不准”:(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老师、教练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去河道、水库、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水边玩耍嬉戏。(6)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河道边洗东西、摸螺、抓水草、鱼虾、青蛙等。(7)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6. 加强孩子紧急遇险的应急能力,提高孩子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教育孩子遇到紧急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意外伤害。
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不管是不是您的子女请您及时进行劝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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