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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焦点] 北流30人出租、出售银行卡非法谋利,涉嫌犯罪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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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河北廊坊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出售
就能赚几十元甚至上百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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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拳出击,深入挖掘黑灰产线索,严厉打击非法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给诈骗分子从中谋利的犯罪行为,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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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钟伟新的指挥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奋战,辗转广东、北流市的清湾镇、六靖镇、石窝镇等地,成功抓获顾某荣、龙某等30名因出租、出售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提供转账服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至3月12日,该案共刑事拘留30人,其中26人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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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严密排查,发现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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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指令,积极推进“断卡”行动,对个人涉案银行卡线索进行研判,经过严密的排查,发现北流的顾某荣有作案嫌疑。获得该线索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初步查明,顾某荣在明知他人使用两卡(银行卡、电话卡)是用来实施犯罪的,仍专门组织北流籍人员到各大银行开卡,将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接收、结算赃款,并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从中获利。根据核查的线索,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斌带领办案民警邱钊南、梁天林等人,经过深入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顾某荣,并于2021年1月21日在北流城区将其抓获。

02|循线追踪,锁定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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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顾某荣抓获归案后,民警经过进一步深挖线索,梳理出以顾某荣、冼某、黄某辉、顾某宝等人为首的收卡团伙。刑侦民警日夜研判、周密部署,克服下乡路途遥远、路况颠簸、风餐露宿等困难,多次下乡到石窝镇、六靖镇、清湾镇等地蹲守伏击,成功将冼某、黄某辉、顾某宝、梁某才等人抓获。

经查,2020年8月份顾某荣、冼某、黄某辉、顾某宝等人在某软件上认识一个昵称叫“柚子”的上家,“柚子”以支付银行卡转账总金额的百分之九的分成作为报酬,让顾某荣等人帮赌博网站洗钱。顾某荣等人见有利可图,在明知流转的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情况下,依旧到广东茂名市与“柚子”见面,将其银行卡给“柚子”用于流转账款,从中谋取非法利益。顾某荣等人初尝“甜头”后,便找来梁某才一起合伙伙寻找更多的下线开卡。几人协商决定,由冼某、黄某辉、顾某宝、梁某才等人负责寻找下线,而顾某荣则负责到茂名市与上家“柚子”同台操作流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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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窜并侦查,再抓一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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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在深挖顾某荣等人案件线索,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过程中,发现另一名嫌疑人龙某的银行卡流转资金异常,并且与顾某荣等人收卡团伙有人员、资金关联。获得这一新发现后,民警一扫连续几日高强度工作的疲惫感,快速展开侦查。经过侦查,民警发现龙某的资金流水与顾某荣等人确实有关联。在确认这一重要线索后,刑侦民警连夜对两个案件进行窜并研判分析,分析出两个团伙的组织架构、犯罪模式之后,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2日,连续奋战,展开了收网行动。

2020年12月25日,在内蒙古警方的协助下,刑侦民警在广东东莞将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12月27日,刑侦民警在北流六靖镇将陈某抓获。之后,刑侦民警发扬连续奋战精神,乘胜追击,又陆续将该案的刘某、廖某钦、廖某旺、廖某登等人抓获。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某软件上添加了一个名为“财财”的上家,上家“财财”提出让陈某帮其寻找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及银行卡的下线转移账款从而给予陈某下线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报酬分成。陈某为谋取利益,找来龙某协商决定,与龙某合资10万元用于做帮上家洗钱的保证金,然后由龙某负责寻找下线,龙某先后发展了刘某、廖某钦、廖某旺、廖某登等下线;陈某则负责到广东茂名市与上家“财财”同台操作资金流转。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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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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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断卡”行动?
此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在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刑法》第287条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做出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电话卡、QQ账号、微信账号等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或账户行为,请广大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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