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现场
3月4日,北流市检察院检察长冯国亮在北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冯国亮检察长在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
北流检察2020年工作质效,请您检阅: “过去的一年,市检察院共有71个集体(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其中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全国性奖励5项,有68个集体(个人)获地市级以上表彰。”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法治保障 检察履职战疫
依法惩治涉疫犯罪,共办理涉疫案件10件11人,累计涉案金额40万余元,全部作有罪判决。
我市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一审照片
检察党员进社区 合力战“疫”勇为先 参与辖区社区的防疫工作。针对废弃口罩随意丢弃的安全隐患,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筑牢安全“防护墙”。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6件52人,冻结相关涉案款项2600万元,北流检察院荣获玉林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优秀办案团队”。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依法起诉涉金融风险犯罪26人,分别办理了卢某兰、莫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蒲某富假冒注册商标案,累计涉案金额达1300多万元。
司法救助解民忧
通过司法救助,向47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0万元,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
二、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42件66人;纠正漏捕35人,纠正漏诉47人;依法不批捕101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开展养老金违规发放专项检查,筛查出37名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纠正金额达15.2万元。 联合侦查机关对近三年来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吊销14名涉及上述罪名服刑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发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发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均获得法院采纳。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同比上升300%。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价款1110万元,督促追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罚款1218万余元。督促职能部门清理乱倾倒、乱堆放的建筑垃圾7920吨,恢复圭江河堤沿岸绿植11076平方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清水口镇富强铁质粘土场等非法占用林地案”获评全区“优秀检察建议”。
三、司法为民顺应民心,回应群众新期待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首创与辖区社会机构达成委托帮教协议,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联合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开辟“北检云课堂”线上普法专栏,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普法需求,获得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11件800人,审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99件75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居玉林市第一。 着力实现“案-件比”最优化,市检察院“案-件比”为1.0079,同比下降0.53%,取得玉林市第一的好成绩,提升司法处理结果满意度。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窗口接访17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4件,推动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积案。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工作,举行听证会4次,做到“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四、坚定信念锻造队伍,适应履职新要求
加强政治建检
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2020年12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受邀作经验发言并发布党建品牌。
完善管理体系 实施“461”人才培养工程,培植市检察院后备人才、业务骨干、专家13人,获评玉林市“十佳政法干警”1人,“卓越政法人才”3人。
强化业务建设 突出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实战化专业训练,10名干警在参加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全市十佳公诉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核心课程评选等活动获得表彰。
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的“智库”作用,市检察院承担的两项课题荣获国家级荣誉,6篇调研论文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五、自觉接受监督,永葆人民检察初心使命 主动接受监督。年内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协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主动邀请8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感受检察为民服务新方式。 发挥检务公开效能。公开法律文书39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235条,接待律师阅卷512人次;在 “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矩阵平台发布信息2500余条。 市检察院连续6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信”荣誉,检察宣传经验做法受邀在全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检察2020,感恩有你有我 在此,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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