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法 绝不姑息 法律尊严 不容挑衅 当街乱停车,不但不听劝告尽快驶离,还公然踢砸警车,北流一男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日。
2月22日10时许,北流交警在隆盛镇政府周边巡逻时,对违停在政府门前路段的车辆喊话驶离,并对不听从劝告尽快驶离的车辆进行处罚。在处罚中,驾驶人张某西发现其驾驶车辆上的违停告知单,立刻变得情绪激动,驾车追上警车后,先是摇下车窗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进行语言粗俗的谩骂,然后直接跳下车对警车进行暴力踢踹,并情绪失控地搬起路旁的石头砸警车,造成执行公务的警车车身多处受损。张某西当街踢砸警车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时许,北流交警联合隆盛派出所在隆盛镇西塘村违法嫌疑人张某西的家中将其抓获,张某西在派出所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当晚,违法行为人张某西因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其赔偿事宜另案处理。
交警的执法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服从并配合交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对警方的执法有疑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但如若采取暴力抗法、寻衅滋事,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