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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丑死了!玉林某养生保健馆,一对男女在床上搞事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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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东莞
卖淫嫖娼
是危害极大的丑恶社会现象
它不仅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关系
而且也是艾滋病等恶性疾病
传播扩散的主要原因之一
同时还极易诱发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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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加大对辖区环境治理,加大打击丑恶现象工作力度。2月19日,沙湖派出所破获一起卖淫嫖娼案,抓获涉黄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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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晚上,该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陆川县某养生保健馆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接到举报后,该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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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楼某个房间发现有一男一女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行为。随即将该一男一女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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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涉黄人员杨某丽(32岁,女,系贵州省某县人)、吕某成(22岁,男,系陆川县某镇人),并对其参与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丽、吕某成因涉嫌卖淫嫖娼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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