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29日,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北流镇政府等单位联合组织6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强大的执法行动组,依法强制拆除北流市城区三户超高超建违法建筑,分别是城西二路0279号颜某户,城南二路32-21号李某户,新松路四区292号罗某某户。
据了解,颜某户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正在超高建设第七层,超建面积约40平方米;李某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正在超建第七层,超建面积约100平方米;罗某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超建房屋第八层,超建面积约544平方米。
此外,以上三户在违建过程中还存在着无视相关法律法规、顶风违建、制而不止等行为,对社会造成极坏影响。
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法部门对上述三户建筑的违法超高建设部分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