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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一些人悄悄打起了烟花爆竹的主意,心存侥幸从事非法经营、运输等活动妄图从中获利。1月10日,陆川警方抓获一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人员。1月10日晚上,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陆川县沙湖镇路段开展清查时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该大队民警发现了一辆行迹可疑的五菱宏光面包车,民警随即拦停检查,打开车厢后发现,发现面包车上装载了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司机林某鹏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该大队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这辆面包车共装载了39件烟花爆竹。在明知运输烟花爆竹须经过公安部门审批,私自运输是违法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林某鹏还是决定铤而走险。目前,根据运输烟花爆竹相关条例和法规,陆川县公安局依法对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林某鹏行政拘留,并对其运输的烟花爆竹以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运输不当,极易发生安全隐患。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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