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居民杜某为了逃避“电子警察”,自作聪明把摩托车号牌最后一位数字“1”变成大写字母“T”,结果,因交通违法被查获,换来15日拘留,这一“一”的代价太大了。
民警发现该车号牌最后一位数有变造的痕迹
事情还得回到2020年9月15日晚杜某被交警查获说起。
当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1时25分,一辆黑色女装二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酒精检测,不料驾驶人“轰”的一声加大油门往前冲,发现前方还有执勤交警后又往右侧拐弯,欲从行人道上逃窜,不料后轮被路沿石卡住动弹不得而束手就擒。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摩托车驾驶人杜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该车所悬挂的"桂K**8BT"号牌进行查询时,竟然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疑惑之余,民警再次检查该车号牌,这时才发现该号牌最后字母“T”字有涂改痕迹,撕掉“伪装”后,“T”的面目原为“1”字,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再查,杜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杜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事实。
车牌最后一位数为“1”
被变造过的车牌
当晚,杜某领取了罚单后,离开执法现场,按照规定其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到交警部门处理相关交通违法业务,虽经交警部门多次电话通知,但杜某仍找各种借口拖至2021年1月12日才到交警直属四大队处理该起违法业务。
杜某进行酒精检测
民警对杜某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罚款,暂扣机动车;对其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处以300元罚款;对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其所驾驶车辆没有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处以保费2倍的罚款即240元,共计罚款3540元。同时,杜某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
杜某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自作聪明,往往被“聪明”所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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