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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光台] 2021年1号令!北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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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东莞

     1月11日,北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2021年1号令,要求所有广西区外来北流返北流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
以下为全文↓↓↓
北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2021年第1号)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保持高位流行,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多点暴发疫情,同时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我市疫情输入风险增加。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全面做好北流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各镇各街道,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玉直驻北流市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市上下充分认识新冠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汲取相关省份的经验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冬春季疫情反弹。
    二、加强区外返北流人员健康服务。所有广西区外来北流返北流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村(社区)要对广西区外来北流返北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纳入社区管理。相关人员要如实报告来北流返北流前居住的详细地址(详细至门牌号)和最近4天详细行程。村(社区)工作人员要每日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变化,及时配合医疗机构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相关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要到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和北流市疾控中心(电话:0775-6222472)。
    三、严格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细化落实“人、物”同防措施,持续加大打击“三非”人员和走私力度,全面排查填补防控工作漏洞。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品、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严格做好冷链物品流通环节的管控,所有冷冻食品信息必须录入冷链追溯系统,杜绝未经检验检疫冷链食品流入我市。各单位须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线。
     四、严格执行出行防控措施。全市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宾馆、集市、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开门就消毒、进门就测温、异常就报告、违规就处罚”要求,要安排人员在入口处开展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个人要积极主动配合管理,出入人群密集处落实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横幅挂起来、大喇叭响起来、标语贴起来、电子屏亮起来、宣传车动起来、新闻播报多起来、微信群转起来、手机短信发起来”等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市民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警惕意识和防控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信息发布,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严禁谣言传播。
      六、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全体党员、全体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来北流返北流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可拨打0775-6220062进行举报,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接此令后,要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
北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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