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监狱管理局机关、戒毒管理局机关陆续发布2021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共计遴选34人。
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8人 (一)对象范围 1.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中央和自治区设在设区市以下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时进行了撤并、整合的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3.自治区直属监狱单位、司法行政戒毒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报考法学类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法学类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政法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以及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应当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除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报考法学类职位的,须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和调研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或者在本级机关工作未满2年的。 7.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1月5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名推荐方式及时间: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递交材料。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邮编530022。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8:00(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8:00)。 扫一扫,查看公告详情 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人民警察)11人 (一)对象范围 面向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直属戒毒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警长以下(含)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直属戒毒所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以及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或者在本级机关工作未满2年的; 7.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1月6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名推荐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政治处报名。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11日18:00。 扫一扫,查看公告详情
03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 15名公务员 (一)对象范围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遴选职位面向直属监狱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警长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5日以后出生);因工作需要,信息工程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以及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应当具有3年以上监狱系统工作经历; 6.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1月5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算。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推荐时间为:2021年1月6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8:00。
符合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公务员遴选职位条件的人选应向所在监狱政治处提出申请,由政治处按照遴选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推荐表》,于2021年1月14日12:00前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政治处将报名相关材料[含报名推荐表、报考人员干部名册,需附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平房028室),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0771-2612062。 扫一扫,查看公告详情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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