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12时27分许,在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人民法庭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一辆共享电动车(黄色)从后面撞到前一辆电动车致两车倒地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共享电动车驾驶员(老年男子)扶起自己驾驶的电动车沿着清宁路往市妇幼方向逃逸。
悬 赏 通 告
2020年12月23日12时27分许,在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人民法庭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一辆共享电动车(黄色)从后面撞到前一辆电动车致两车倒地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共享电动车驾驶员(老年男子)扶起自己驾驶的电动车沿着清宁路往市妇幼方向逃逸。
事发后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深入走访调查已掌握重要线索,现对此事故发出悬赏通告,寻找知情者,凡提供有价值线索者,经核实给予奖励,交警部门将会严格保密举报者的信息。同时敦促肇事者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人 林警官:19907759629 蓝警官:18077585040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1年01月01日
交警严正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会陡然升级,事故伤者很可能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伤情甚至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依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