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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光台] 大一女生写“不雅日记”上热搜: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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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3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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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几天,浙农林大学一位大一女生,在微博写的“不雅日记”火了。
也有人称之为“援交日记”。
其实,看起来更像现实版的疼痛文学。
日记用第一口吻,讲述她原生家庭关系复杂,幼年遭遇性侵,如今考入大学后,与诸多男生发生金钱交易。
字里行间,充斥着一种自我毁灭的快感。
讲述过程不仅具体到多位男生的体貌特征、班级、姓名,涉及多项隐私,而且多处配图。
文笔看起来也很不错。
其中一段,她写道:“我抽了一根烟。在劣质的弹簧床上买了想买的东西,那一刻我可能很幸福。”
还有一段,是和本校一个很帅的富二代做交易,两个人坐在小巷口。
“当时下了毛毛雨。车驶进来时的刺眼车光,像是在审判我们两个不良少年。”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感慨:“我真是个容易感动的傻女人。”
无论日记内容是否属实,涉事女生是亲身经历了这些,还是通过类似的幻想,来寻找一点存在感。
单看这些内容,我都觉得她挺可怜的。
日记在微博发酵之后,网上一度谣传,说写日记的女生有HIV,一时人心惶惶。
随后,一个疑似当事女生的账号,在知乎声明,她没有HIV,只是长期受抑郁症和胃病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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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也发布声明,称该女生已经在家长陪同下,接受精神方面的治疗。

-2-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就在“不雅日记”事件发酵后不久,另一个女生通过微博定时功能,半夜发布了一条内容:
“我死了,很多年前就死了,现在也是。这是最后一条微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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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关注过她的网友们慌了,赶紧报警求助。
因为这个博主曾经提到,她是一位性侵受害者,未成年时被坏人采用暴力性侵。
对方因未满18岁,仅被判了两年半。
每当想到这些,她就痛不欲生,这么多年来,只能靠药物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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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当地民警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连夜营救,最终确保了女孩的安全。
然而,围观者的心情依然沉重。
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女孩将来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尤其两年半之后,她可能生活在乌云笼罩的恐惧之下。
这让我想到曾经看过的公益海报:
一个年迈的老奶奶,惊恐地躲在墙角。
站在她前面的,是年幼时的自己,在坏人的猥亵下,毫无反抗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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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代遭遇的性侵,将会伴随受害者一生。
而那些伸出魔爪的人,凭什么轻轻松松就可以重新做人?

-3-

昨天,哈尔滨性侵4岁女童的嫌犯刘某国,终于被判决,死刑。
这个消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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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也纷纷表示,这才是人间应有的新闻。
而我只觉得,这个死刑来得太不容易了。
如果仔细看一下判决书,你会发现,刘某国早就不是初次犯罪。
他之前曾因故意杀人罪、两次强奸罪被判处罚,均刑满释放。
之后不思悔改,又把4岁女孩挟持到排水沟内,采用暴力手段伤害,导致女孩多处重伤。
至今还躺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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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累累罪行加起来,终于换来一个死刑。
果然,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而如果正义既不迟到,也不缺席,那个4岁女孩,是不是就能够逃过一劫呢?
无独有偶,最近,有媒体爆料,在南京汤泉镇,一个31岁男子,性侵并杀害9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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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惊讶地发现,这名男子曾在17岁时,性侵杀害6岁女孩。
因未满18岁,被判10年。
2013年,该男子刑满释放。没多久,再次性侵未成年人,被判两年半。
2015年底,他通过减刑,提前出狱。
他获得的一次又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终于在2020年,变成了一个9岁女孩的生死劫。
而她,却再也没有机会。

-4-

还记得百香果女孩纯真的笑脸吗?
她的父亲因见义勇为,搭救溺水者身亡。
她和母亲相依为命。
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她经常扛着编织袋,到对面的山下卖百香果。
就是这样一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女孩,被割破了喉咙,呛血而亡。
嫌疑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那点可怜的欲望,不惜弄伤了她的眼睛,侵犯了她。
事后又抢走女孩卖百香果辛苦得来的32块钱,把她丢进水坑。
被抓之后,他却说:“我不想死。”
二审的判决,大概很让他满意吧,死缓。
死缓的意思,并不是过两年再死,而是大概率不会死。
只要他在缓刑期内,不再犯什么重大过错,就可以自动转为无期。
而无期,也不是说要待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而是最多二十几年,就可以回归社会。
想想就让他心安,不是吗?
可是,女孩的母亲呢,她又怎样才能心安?
东野圭吾曾用一段话,描写受害人家属的痛苦:
“一想到杀害我女儿的人,还活在这世上,哪怕是监牢。还能吃饭、睡觉,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我就痛苦得要死。”
如今,百香果女孩惨案被发回重审。
所有人都在等一个结果。
那不仅关乎女孩的亲人朋友,能否得到一点慰藉。
更关乎在不远的将来——有没有人能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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