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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光台] 玉林一司机撞死人后,居然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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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武汉
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车辆驾驶人正确的做法
应该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迅速报警,协助抢救受伤人员,
等待交警部门和急救人员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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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些人
以为天黑看不到
可以逃之夭夭
但是
小编想说的
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




悬赏通告
2020年11月23日20时20分左右,在北流市扶新镇隆安村龙大沙场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碰撞行人,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希望目击者或知情人向我大队提供破案线索,经调查属实奖2000元人民币,同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在此希望肇事驾驶员及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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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10、0775-6359403
0775-6358389
联系人:林警官陈警官

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25日
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啥?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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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各位驾驶人要正确面对
积极保护现场
救助伤者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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