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局依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暂扣的车辆中,到目前为止,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已经超过三个月以上还没有前来办理有关领车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共338辆,请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有效证件前来办理有关领车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这批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汽车、摩托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车、汽车、摩托车予以强制报废。 具体被查扣的汽车摩托车号牌、发动机、车架号码请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到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门口(地址:北流市城西二路0071号)、第二中队(隆盛中队)、第三中队(民安中队)、第四中队(新圩中队)详细看公告查询。联系电话:6358398、6358549 特此公告
北流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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