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饮酒不开车”,但有的驾驶人就是把这句话抛之脑后,等吹了酒精检测仪,一切都为时已晚。
2020年11月11日晚,在玉林市务工的河南周口籍驾驶人周某款待老乡时,把酒言欢,散席后又驾车送老乡回住处,半路被交警查获。结果,周某悔不当初。 周某进行酒精检测
当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江南路新民路口处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整治行动。20时2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桂K牌面包车进行快速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便将其带到警车旁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其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驾驶人周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对周某进行批评教育
周某来自河南省周口项城市,来到广西玉林市多年。当晚一名老乡来到其家中,老乡见老乡,当然好酒好菜地招待着,席间周某喝了不少啤酒。散席后,周某又自告奋勇驾驶面包车送老乡回去,结果半途上被交警查获了。周某辩解称,老乡住得不远,以为这点路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不想竟然怕什么就遇上什么,这时后悔都迟了。
玉林交警提醒您:酒驾违法,醉驾犯罪,断不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便让自己成为醉(罪)人,酒后驾车遇上交警检查还可以为你消除安全隐患,如果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叫停,那后果可能更坏!
生命诚可贵,酒驾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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