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陆川县公安局组织50多名警力,果断出击,在陆川县清湖镇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阻挠施工案件,先后传唤参与非法阻挠陆川县清湖镇某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违法人员13人,行政拘留13人。
....................................................... 2017年4月份,广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竞拍方式依法取得陆川县清湖镇某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当年11月份开始,该公司多次组织入场施工,但都遭到清湖镇清湖村某队部分村民的非法阻挠,12月30日,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该公司施工现场的一台挖掘机和一辆小轿车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事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陆川县公安局马上开展调查,清湖镇政府也成立工作组,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和清湖村委会等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只要该房地产项目动工,该村村民就来阻挠,迫于无奈,只能停工。一个依法取得的房地产项目,已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但不能动工,只能眼睁睁看着,闲置在那儿。
该公司老板多次向清湖派出所报警,但由于涉及村民较多,情况复杂。清湖派出所将情况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局领导非常重视,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庆东立即组织治安、法制、巡防等部门进行研判,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风气,决定对清湖镇清湖村某队村民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11月5日,该房地产项目准备开工时,清湖镇清湖村某队20多名村民到来阻挠开工,陆川县公安局根据报警情况,组织治安大队、巡防大队、良田派出所、古城派出所和清湖派出所等单位50多名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对正在该房地产项目工地现场路口处,以静坐、谩骂、持棍和刀拦截施工车辆通行等方式阻挠施工的谢某玲、谢某权、罗某院等12人进行传唤。当晚又将涉嫌组织策划的为首者谢某焕抓获。经审讯,谢某焕、谢某玲、谢某权、罗某院等人对其参与非法阻挠清湖镇某项目工程施工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参与非法阻挠施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的谢某焕、谢某玲、谢某权、罗某院等13人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