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安家》里面,徐文昌和房似锦为要不要帮出轨男和小三找房子,发生了分歧。房似锦还因此被出轨男的原配夫人甩了一巴掌。
后来,这一切以徐文昌大发雷霆、出走两天去抚慰童年的心理创伤,而房似锦向他妥协结束。
说真的,我觉得这个情节设定挺让人遗憾的,但是,没办法,绝大多数观众只能接受这种设定,大家受不了出轨男给小三买房子这事儿能得逞。
可现实生活中,这种事儿少么?一家中介不做,还有另外一家中介愿意做啊。
胡可演的富太太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发现丈夫包养了小三,她不敢打丈夫、打小三,反倒跑去打房产中介,俨然丈夫找这一家房产中介买房子不能得逞,就不会再去找另一家一样。
中介卖房子,还得先研究一下客户做的事儿是否符合自己的道德观?
这一点都不专业,也不敬业。
你上班是为了挣钱,还是为了当道德审判官?
徐文昌看起来特别人性化,但在我看来就是典型的“管太宽”。
这种管,看起来特别正义,但实际上是极其违背职业道德的。这种“管太宽”一旦成为一种风气,会造就一大批不敢自己拿主意、出了事就找别人兜底的巨婴。
房似锦对待客户的思维是:你是我的客户,我接受你现在的样子,你不需要做任何符合我价值观的改变。我的职责就是帮你找到合适你的房子、付款方式。 徐文昌对待客户的思维是:你是我的家人,你最好听我的,我这是为你好啊。不听?那我就惩罚你(比如我们门店不做你生意)。 讲真,即使做家人,也是持房似锦思维的人,能让家人过得更幸福。 房产中介的职责就是帮客户选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客户走到了你跟前,不管人家是男是女、从事什么职业、私生活怎样,在你面前就应该是平等的,你应该一视同仁。 你可以在背地里讨厌客户,甚至把TA的形象做成小人用针扎,但是,在工作的时候,你就得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这才叫专业。
我觉得,对出轨男、小三,你当然可以怒骂,但是,这种对他们的厌恶情绪,是不是要泛化到各个领域呢? 我之前谈过一个问题:我和客户做生意,只看客户的需求我们是否能做到、我们和他们合作是否能赚到钱、客户在商业领域是否诚信。我不管人家有几个小三。 对此,一些网友回复我:一个男人不顾家,能对合作伙伴好到哪儿去。 真抱歉,这就是典型的草履虫思维。 生意归生意,私生活归私生活。私生活不好但事业上做得不错的人,大有人在。在家庭里是道德模范的人,去到职场上也有可能动不动就把事情搞砸。 我找的是客户,不是老公,他出轨关我什么事儿呢? 我们的交际圈,应该是同心圆状的(如图)。
我们是圆心,世界就是我们的外圈。
最核心的交际圈,是我们的父母、伴侣。
父母不可选择,但选择伴侣时,我们对伴侣的人品要求极高。
如果完美人类能拿到的分数是10分,那我们的伴侣至少得8分以上。你可能会要求伴侣忠诚、幽默、上进、有责任心、与你价值观趋同以及情商、财商、性商等等各种商要高等等。
再往外一层,是朋友圈。朋友拿7分以上,你也就愿意和人家做朋友了。
你可能会要求和自己兴趣爱好相同、价值观类似,彼此能顾虑对方的感受。
再往外一层,是同事圈、客户圈,人家拿6分以上,也就ok了。
你可能要求对方诚信、敬业、遇事不推诿。
再往外一层,是平日里和我们产生交集比较多的熟人,比如邻居、孩子同学的家长、孩子的老师等等。你要求人家对你做到5分即可,比如希望对方讲文明、讲礼貌。
再往外,是日常消费行为中遇到的人,你对人家的人品要求可能只有4分。比如你买个包子,你只希望对方包子做得好吃、打包动作麻利。
人和人是有亲疏远近的。人们根据他人与自己的利益紧密度,将他们安放在社交同心圆的各个年轮区域上。
当然,这个位置,是会根据情况来调整的。比如,A曾经放在你的第三圈,后来你把TA踢了出去,去到了第五圈。有人曾经被你放进了朋友圈,但后来进入了你的伴侣圈。
可是,生活中无数人,总是拿找伴侣甚至是找爹找妈的标准来要求朋友、客户、同事、熟人甚至是卖包子的人。
客户出轨了,就不跟客户做生意,那你是把自己当成客户的合作对象呢,还是把自己当成客户的老婆了呢?
倘若徐文昌不帮出轨男给小三买房子的价值观泛化,整个世界会变成怎样?
银行柜员看到小三来取钱、办卡,不给办业务;饭店服务员看到小三来吃饭,拒绝进门。
一旦允许从事某个行业的人光明正大地歧视小三,那么,人们在其他领域的歧视也会开始。
比如,高铁售票窗不卖票给同性恋,让人家去别的窗口买,因为那个售票员歧视同性恋;
护士不给穷人打针,推给自己的同事去打,因为TA本人歧视穷人;
医生不愿意给小三接生,推给其他人接;
空姐不愿意给娘娘腔递饮料,推给空少去递,因为她最讨厌娘娘腔;
交警也可以因为一个人当过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就可以在TA闯红灯后不给他寄出罚单……
工作是工作,私生活是私生活,这是两码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品和服务交易双方,是平等主体。既然是平等的,就不该先入为主地给别人定性,每个人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就ok了。
简而言之,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在电影《找到你》中,姚晨饰演的离婚律师,突然在法庭上反水,所作的发言完全与她的当事人的利益相悖,这也是极其不符合职业道德的。
只可惜,我们这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心智还没发展到看待事情“一码归一码”的阶段。
我估摸着,以后影视剧中,这种情节只会有增无减。
看《安家》这部剧,我挺讨厌徐文昌那种“圣父病”的。
跟前妻假离婚,把房产都放前妻名下,办好离婚证后,前妻出轨,孩子也不确定是不是他的,但既然前妻赖上他了,他也愿意负责。
卖房子过程中,一直试图解决别人家的家庭矛盾。就连父母给儿子和准儿媳买房,在要不要付全款、要不要加儿媳名字等问题上,他也要站出来“管事儿”。
房子卖出去之后,邻里发生纠纷,他还负责去调停。
物业刁难中介人员,他自掏腰包去息事宁人。
徐文昌确实很厚道、善良,这是他的可爱之处;但是,他身上有一种“过剩的善良”,这就是他的可恨之处。
诚然,如果整个社会都只剩下“狼性法则”,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冷冰冰的。
社会当然需要温情,但这种温情不该由“过分的善良”打造出来。
大家都在自己的界限内为人做事,这是对所有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就像是汽车路道,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车道上行车,所有人都遵守共同的交通规则,那么,所有人都安全。
倘若有人“圣父病”“圣母病”发作,非得要掺和别人的事儿,比如看别人开车技术不行就上去瞎帮忙,事情就会乱套。
超出某个界限去行善,反而会成为“恶的帮凶”。
“过剩的善良”很容易造就“巨婴”。
举个例子:房产中介的职责就是帮客户找房子、卖房子,只对交易负责,管不了客户的家事、邻里纠纷。你管了,管好了,别人给你点个赞,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客户出现其他问题,可能也会来找你。管不好,就成了你的错。
按闹分配、死哪讹哪的事情为啥那么多?就是因为“闹”和“讹”可以得到甜头啊。你承担了职责之外的义务,“巨婴们”反而会得寸进尺。
要怪只能怪执行规则的人扛不住事儿、守不住界限,不率先认真落实规则、厘清大家的权利义务,才使得“按闹分配”机制大行其道。
“善良过剩”的人们,有时候做的也只是一件自我感动的事。在这个过程中,某一方的利益扩大了,另一方的利益就缩小了。
比如,徐文昌为了解决邻里纠纷,让门店的小伙伴接送练琴的小孩去琴行练琴,就是慷他人之慨。如果谁嫁了他,他帮着别人去解决问题时,家人的利益肯定会受损(例如,本来应该陪伴家人的时间,他拿去解决客户的私生活问题)。
说到底,他们在付出“过剩的善良”时,也不是真的善良。他们首先考虑的还是自己的精神利益,“帮助他人”只不过是实现这一精神利益的道具。
热心是一种好品质,但物极必反。过界的热心、过分的善良,就像是过分甜的糖一样,吃起来反而发苦啊。
做人哪,善良重要,但过分的善良没必要,做人“拎得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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