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广西将大力开展“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日,自治区旅发委公布了示范区批次及名单,南宁市青秀区、横县等62个县(市、区)成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据悉,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时限为第一批两年,第二批三年,第三批四年,在相应年限内完成创建验收并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以申请提前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这62家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批次名单中,玉林市有6个,第一批2个(北流市、玉州区 )、第二批2个(陆川县、博白县)、第三批2个(兴业县、福绵区)。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全方位、系统化优化提升,以旅游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发展模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3号)》,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通过,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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