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处罚,北流男子高某自作聪明:使用工具将摩托车车牌号码中字母“Q”的一点去掉,使其“华丽”变身为“O”。本以为这样会天衣无缝,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刚驶入玉林境内,高某就被交警当场拦下。
4月4日22时许,玉林交警四大队民警在玉林城区苗园路城站路口巡逻,发现前方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的号牌异常,号牌中的一个字符看着是“O”,再仔细看,又像是“Q”,还有的字符看不清。
随即,交警在路口将车辆拦下,一检查还真发现了问题。字母中“Q”的一点黑色油漆已经被涂抹掉了,车牌由桂K2Q8**变成桂K208**。车辆前后车牌照都是这样处理的。民警告诉高某,他已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对此,高某供认不讳。
随后,高某驾驶的车辆被依法暂扣,高某按照规定将被记12分、罚款2000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介绍,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按法律规定,变造号牌的驾驶员将受到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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