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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男人不嫖娼,并非只是为了尊法守法,更非为了什么情操高尚。而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娼,实在不能去嫖。为什么?是怕警察抓,还是怕老婆骂?其实都不是,怕的就是“小姐 ”太差。
1
娼不洁净
所谓“娼不洁净”,是指“小姐”的卫生太差。
这不是空口无凭,而是有依有据。
主流媒体每年都会发布“中国艾滋病流行趋势”之类的报告。面对这其中的数据,任何企图嫖娼的男同胞都会心生惊怵——天哪,艾滋病在中国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其感染率甚至连年名列世界前茅!而究其原因,就是“卖淫嫖娼”中的所谓“不洁性行为”。
可是,纵观祖国大地,我们有那么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CDC),连“非典”和“寨卡”都不怕,却为什么不能遏止性病与艾滋病在“卖淫嫖娼”中的传播呢?难道我们连民不聊生的中华民国都不如,连由政府出面组建“妓女检治所”这样的事情都不能做到吗?
问题很清楚:新中国不是旧中国——庄严的新中国,不承认“性产业”的合法性!而由于制度上完全否认,于是就要“依法取缔”。如此,不仅整个产业都不能在阳光之下公开正常经营,又遑论其本应享有的公共卫生预防权益呢?
所以,娼不干净,责任并不在娼!因为整个产业处于“灰色”状态,其“疾控主体”不能到位,致使性病与艾滋病高发。
所以男人不能嫖娼。
2
娼不专业
所谓“娼不专业”,是指“小姐”的资质太差。
虽然万恶的旧社会万万不能怀念,但民国初期对“性工作者”的管理却还是可圈可点:意欲“入行”的女性,不仅要向本地警局的“乐户事务所”提出书面的《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申明“年龄、籍贯、从业原由、是否自愿、有无丈夫及亲眷、从业场所”等项,同时还要延请权威人士在《保证书》上具名担保:“兹保得妓女某某在本市某某乐户从业,于从业期间绝对服从政府命令及一切章则”等等。这一切,报经警局核准之后,才由“中华民国警察署”签章颁发正式执照,然后方能上岗。
这就是传说中的所谓“公娼制”。
因为实行了政府可控的“公娼制”,所以中国旧时的妓院通常重视职业培训。对于初入职场的妓女,除了由老鸨训练“床上功夫”之外,还会延请专业人士教授笙管丝弦与水墨书画,甚至还要她们略谙诗词。这样,客人进得房中,不仅有茶有点心、有酒有小菜,能够一享“红袖添香”之雅趣,还能领略“清吟低唱”之文兴,从而使床前的嬉戏更著风情。
如此相比,我们今天有多少“小姐”能达这样的水平?
所以男人不能嫖娼。
3
娼不尽职
所谓“娼不尽职”,是指“小姐”的职业道德太差。
说起职业道德,想起林语堂在上世纪30年代说过的一句话:“妓女教许多中国人尝到了罗曼蒂克的恋爱滋味”。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因为旧中国的男女婚配,基本是不经恋爱的。因此,旧时的文人雅士,要想体验男女之间那种自由奔放、狂爱至极的情感冲击,就只有到妓院去——古代妓女、尤其是名妓,从不粗放式地卖身,而是通过细腻的“由心及身”的成套服务,来让男人产生超越肉体的精神震撼。
譬如唐代的幕府营妓薛涛,从不急于在床上与男人较量,而是慢慢饮酒,从容调笑,施尽温柔,给足恩爱,“未取男之身,先取男之心”。有一次,蜀西官员聚会,召薛涛去游宴助兴。席间行酒令,黎州刺史自恃文武双全,出言极为不惭,不料却败于薛涛的机智。结果,刺史就此对她倾慕有加。而四川节度使武元衡,更与薛涛相见恨晚,常常与她呢喃相诉,彻夜相拥……以致诗人元稹专门写了《寄赠薛涛》,称颂她“个个公侯欲梦刀”!
可是现在呢?现在的“小姐”根本没有职业精神。客气者,是躺在床上催你:“快点、快点”;不客气者,根本就不上床,在冲凉房就揪住你的家伙直接用手撸完……如此敷衍了事,引发了多少嫖客不满,更引发了多少刀光血影的嫖资纠纷!
所以男人不能嫖娼。
4
娼不安全
所谓“娼不安全”,是指“小姐”的从业环境太差。
因为“性产业”在当代中国不合法,所以,“小姐”们不能公开挂牌面市,而只能暗箱操作——高档一些的,常以“按摩技师”“水疗技师”“康复理疗师”等貌似崇高的名义,在楼堂会所一类的合法机构里隐秘从业;只够中档的,多以“陪歌妹”“喝酒妹”“坐台妹”等略显暧昧的职业,在歌厅酒肆一类的娱乐场所里变相从业;而俗不可耐的低档者,就只能以“发廊妹”“站街女”“公园妹”等直接勾引的手段,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招徕从业了。
但是,这所有的环境都不安全。
曾有三位男同事,夜晚相约出去快活。三人开了公司的面包车,到街头公园接了三位“小姐”,直奔僻静的海滩。他们以为不会有人察觉,不料这一晚全市“大扫黄”,他们被警察在车上抓个正着。结果,公司总经理半夜被电话吵醒:到派出所来缴钱领人!老总恼羞成怒,立马通知人事部长和财务部长同去。这下事情闹大了,三人不仅受到严肃处分,更在整个公司成了嘲笑的靶子。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禁娼,不是制度化的,而是运动式的。谁也不知道哪天晚上会撞到身败名裂的枪口上!
所以男人不能嫖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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