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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 人大代表:“一套房征收60多种税费”的现象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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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玉林

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诸多环节,要收取多少税费?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代表给出了答案:据初步统计,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

他说:“更为严重的是,据抽样调查部分项目的税费,已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税种设置繁杂、征收环节多,存在重复征税和多次收费问题,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

“一套房征收60多种税费”,在痛批房地产企业暴利之外,也给解读高房价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引起了许多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热议。

一直关注房地产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提供了一家房地产企业的部分税费清单:以销售额100万元为基数,按销售额的5%征收营业税5万元,按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3500元,按营业税的5%征收教育附加税2500元……此外,还有按利润25%征收的所得税,按土地款3%征收的契税,利润超过20%要采取累进方法计算起纳土地增值税等。加之地方养老、水利基金等不同名目,房地产开发公司总收入中的三成要用于缴纳各种税费。

“这么多税费,每一个都师出有名。可征在开发商头上,最终还是部分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来自重庆永川区石牛寺村的农民工代表康厚明颇有感言:“我16岁外出打工,至今都31年啦,还没有实现在城市买套商品房的梦想。地方政府也要考虑让利于民!”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近一年间就走访了不少城市的楼盘,眼见着一年间房价就涨了三分之一。“楼还是一样的楼,房价涨得离谱,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让老百姓心头热乎乎的。地方政府不但要严惩房地产商捂盘、惜售等违规拉高房价的行为,也要从清理、规范税费着手。”宗庆后说。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调查表明,房地产开发总费用支出的一半,通过税费与土地出让金流向政府。“不少大城市这些年为何热衷发展房地产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成为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有的甚至超过一半。可土地是有限的,地方收入‘房地产依赖症’越强,就会对其他产业产生资本和土地的挤出效应,使之可能被忽视,不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说。

陈万志代表对“一套房征收60多种税费”的怪现象追本溯源,认为现行房地产税种设置“轻保有、重流转”:一方面,开发流通环节的税费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另一方面,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费种类较少,税负较轻,阻碍了资源优化配置,又助长了市场投机行为的滋生。“我建议,一定要尽快完善房地产税制,取消不合理收费,让房地产业尽快回归民生性!”       (新华社记者李亚彪、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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