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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民生] 北流侬注意:痴迷赌博引起的千万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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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威海
      因为筹赌资,设下千万骗局让人钻。因贪图高额回报,多人无奈上当受骗。这是一起教训极其深刻的案例。      犯罪嫌疑人曹某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却痴迷起了赌博,经常到澳门及网上赌博平台参与赌博,期间有赢也有输,但最终是输的多,并且欠下了一大笔钱。为了将输掉的钱赢回来,曹某红了眼,决心筹集更多的赌资投入去,以便将输掉的钱博回来,为筹集更多的赌资,于2019年1月-2020年7月份期间,曹某以其亲戚在信用社信贷部门工作,有“银行过桥业务”,投资可获取短期高额回报为幌子,即投资款项帮助银行贷款客户办理还款续贷业务,从中获取“银行过桥业务”的回报款,并许诺给投资人投资额1.5%的利益回报款,骗取他人来投资。      同时,为骗取他人对投资的信任,曹某谎称其亲戚在银行可以控制投资款的安全,如果投资款出现风险问题,银行会在一周内返还投资款。其身边的朋友、同学等人被可观的“回报”所吸引,信以为真,陆续以银行转账或交付现金的方式,将投资款转账到曹某的银行账户及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将资金交到了曹某手上。但曹某在取得投资人的资金后并没有将所得资金用于“银行过桥业务”,而是将资金全部用于网上赌博,以求迅速回本。期间,曹某以给付“银行过桥业务”收益款为由,给予各被害人一定数额的返本返利,以引诱各被害人不断投资参与“银行过桥业务”,使其能够连续获得赌资用于其赌博。但结果却是越赌越输,最终因无力偿还投资人而跑路。      经审查,曹某在短短的1年半时间里以虚构投资银行过桥业务为由共诈骗了他人1000多万元。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日前,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以曹某涉嫌诈骗罪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曹某的将是铁窗大狱。

检察君提醒:      俗话常说十赌九输,输了必然产生想翻本的心理,结果一输再输,最后输的不是钱,而是人生。      天上掉下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不合理的高回报,背后多藏骗局。现实中有太多的迷惑和诱惑,大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擦亮眼睛,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因小失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诈骗别人的血汗钱来挥霍,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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