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0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共299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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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224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1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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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广西皆用商贸有限公司北流永丰超市销售的“水姜”,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检测结果为2.10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二)玉林市福绵区百嘉百货店销售的“本地姜”,不合格项目为铅,检测结果为0.171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三)北流市香滴滴油房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测结果为5.0mg/g,标准规定为≤3mg/g。(四)广西博白县双旺镇新市场詹锡亮摊位销售的“主任”,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14.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五)博白县三滩镇润和购物广场销售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测结果为7.9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六)北流市六靖天之安超市销售的“小白菜”,不合格项目为氟虫腈,检测结果为0.05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七)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山心镇菜市谢家林销售的“姜”,不合格项目为铅,检测结果为1.8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八)兴业县石南天鲜海洋食品店销售的“花甲”,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70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九)博白县三滩镇华鸿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97.2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十)博白县三滩镇亚生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47.3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十一)博白县三滩刘景忠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33.1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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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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