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曾经堆满生活垃圾到现在地面清理干净并进行了复耕,村民们表示“垃圾运走了,恢复了整洁,心里舒坦了不少”。前来查看对露天焚烧垃圾现象整改情况的检察官,听到村民肯定的反馈,心里十分欣慰。
2021年6月,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北流市平政镇岭垌村岭垌小学第九水分校往岭垌村委会方向约800米处的大囊坑露天堆放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此处垃圾堆放点未见设置有“生活垃圾堆放点或临时堆放点”的标志,堆放生活垃圾现场有明显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痕迹,焚烧生活垃圾会导致产生“二次”污染,污染大气环境及土壤。该露天生活垃圾堆放点距离平政镇岭垌河不足一百米,且该垃圾堆放点未铺设有防渗膜,下雨时,雨水和垃圾的混合污水污染了岭垌河。
——现场图——
2021年6月4日,本院与北流市平政镇政府召开了磋商会,向平政镇政府反映了有关情况,并向平政镇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对辖区内垃圾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监控。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磋商会后立即到现场勘查,并作出整改措施: 1、立即清理临时停放点上的垃圾,并清理被垃圾污染的表层土壤; 2、村支书立即与圭江保洁公司对接、洽谈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事宜; 3、镇政府负责与市执法局污拉办联系,将建好的垃圾中转站作为垃圾临时停放点使用; 4、村包片干部一周内负责收取各自包片生产组的垃圾处理费达80%以上; 5、垃圾临时停放点土地清理干净后恢复耕种。
——垃圾清理中——
垃圾清理后,村民对检察院和镇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行为给与高度的评价,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把垃圾倒到指定地点,不断美化乡村,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今年以来,北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通过磋商、下发检察建议的形式,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倒污染环境等现象,推进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真正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有力武器,用法治的力量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守住生态文明底线,为北流市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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