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兴业警方在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动中发现,有部分人员使用的银行卡有多笔大额不明资金流转。经过深入调查,成功挖掘出两个分别以周某(女,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人)、梁某(男,玉林市玉州区名山镇人)为首的利用“跑分”平台进行网络犯罪活动的新型犯罪团伙。
随后,兴业警方成立专案组,对周某、梁某在玉林市玉州区美林街金谷大厦、名山社区某住宅进行深入侦查。8月26日晚,以周某、梁某为首的跑分团伙均在各自的工作室开工,专案组兵分两路展开抓捕。当晚,周某、梁某均被抓获,兴业警方共缴获作案手机180余台、电脑10台、太空手机卡1500余张、银行卡20余张等作案工作一批。
“跑分”平台发展会员采用类似网络传销的形式开展,介绍人就是会员的上级,发展会员可以赚取相应比例的佣金。经调查,周某、梁某上级均为宁某(男,玉林市玉州区人)、罗某(男,广东省普宁市人)等人。宁某、罗某等人发展数人成立工作室进行跑分,涉案跑分流转资金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兴业警方乘胜追击,陆续对周某、梁某上下级涉案人员展开抓捕行动。目前已抓获16人,刑事拘留13人,其中11人已逮捕,冻结银行账户70余个,冻结资金255万余元。
“跑分”是披着网络兼职的外衣,实为帮助网络赌博平台洗白赌资的手段。即犯罪嫌疑人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到网络赌博平台,为赌徒提供充值渠道,再将资金进行多次流转至网络赌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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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行为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
1、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
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3、制作、销售、提供“木马”程序和“钓鱼软件”等恶意程序的;
4、提供“伪基站”设备或相关服务的;
5、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6、在提供改号软件、通话线路等技术服务时,发现主叫号码被修改为国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号码,或者境外用户改为境内号码,仍提供服务的;
7、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
8、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
“帮助”这个词并不永远是好意
切莫侥幸贪利“帮信”害人害己 |